地震监测数据信息处理站、各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国地震局《关于组织开展市县地震监测资源评估工作的通知》(中震测函〔2022〕26 号)和陕西省地震局《关于组织开展市县地震监测资源评估工作的通知》(陕震办发〔2022〕67 号)及相关部署,为确保市县地震监测资源评估工作在我市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与内容
评估对象为市县两级投资建设的地球物理监测台站,包括:地下流体、地壳形变、水化学等监测项目,评估填报内容主要包括观测环境、观测系统、数据质量、应用效能等。采取省局组织专家工作组进行资料评估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评估方式,分学科分测项进行系统科学评估。
二、评估职责分工
监测预报科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和市地震监测数据信息处理站具体负责实施和配合各阶段评估工作。
三、评估任务
(一)数据入库、完善信息
2022年11月底,监测预报科负责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和数据站组织实施,填报各辖区内地震站点资料,配合开展我市地震监测资源的数据接入省局数据库。配合省局专家做好资料完备性、准确性、规范性的复核工作,信息不完善的,按照专家要求补充完善。
(二)制定细则、开展评估
2023年8月底前,配合省局完成各阶段市县地球物理监测资源评估,配合完成编制市县地球物理监测资源评估报告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估工作,市地震监测数据信息处理站和各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要按要求认真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客观开展评估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二)监测预报科要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进一步压实责任,按时完成评估各阶段工作。
(三)地震监测数据信息处理站和各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数据入库阶段要按时完成资料填报工作,并对各自填报资料的完备性、准确性、规范性负责。
咸阳市地震监测中心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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