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咸阳市地震监测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1-09-03 10:14:20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为社会及公众服务的水平,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共享政府信息资源,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市地震监测中心实际,修订完善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咸阳市地震监测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应涉及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本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一)公开内容

1、部门职能类

包括领导班子介绍、分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部门职能等(具体内容见部门职能公开目录表1、2)。

2、内设机构类

包括内设机构的职责、联系电话、负责人等(内设机构公开目录表)。

3、行业发展规划、计划类

包括部门工作规划、部门业务工作计划、规划工作进展等(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公开目录表4)。

4、部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类

包括国家法律、行业法规、省政府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省政府规章、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5、业务管理类

包括业务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业务管理公开目录表)。

6、其它类。

需要主动公开的其他类政府信息。

中心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按年度进行更新和调整。

(二)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市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及时准确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市地震监测中心需公开的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地震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法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我中心申请主动公开以外的中心信息。

(一)受理机构

由地震监测中心答复的申请,受理机构为地震监测中心秘书科。

中心信息公开办公地点在秘书科,

办公时间:早:8:30----12:00,下午:2:30----6:00

承办人:梁倩

联系电话、传真:029--33210900

电子邮箱和邮政编码:dzjmsk@126.com

《咸阳市地震监测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

(二)受理申请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受理申请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

(三)公开程序

1、申请公开的提出

申请人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应如实填写《咸阳市地震监测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

《咸阳市地震监测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咸阳市地震监测中心网站(dzj.xianyang.gov.cn/)下载,也可以到地震监测中心秘书科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公开的提交方式

①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

申请人将下载后填写的《咸阳市地震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地震监测中心的电子邮箱(dzjmsk@126.com),由地震监测中心信息公开办公室受理。

②通过信函、传真等提交申请

申请人将填写的《咸阳市地震监测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传真发送到咸阳市地震监测中心秘书科,并在信函、传真的适当位置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③通过口头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电话、当面等口头提出申请,申请人应说明本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

3、申请公开的处理

(1)审查

①地震监测中心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②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机构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应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及时登记,信息公开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并出具《咸阳市地震监测中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告知书》(见附件2)。

(3)答复

地震监测中心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地震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该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地震监测中心信息公开办公室答复时,按下列情形以《咸阳市地震监测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告知书》(见附件3)向申请人告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机构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构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投诉。

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地址:秦都区秦皇南路6号(房地产交易中心10楼)


附件1:咸阳市地震监测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咸阳市地震监测中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

附件3:咸阳市地震监测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告知书